張貼日期: 2024-08-14 12:25:53 點閱:122
說明: 一、為藉由公開表揚優良品德楷模,彰顯品德教育成效,型塑 優質之校園文化,以培育高素質及能自我實現的現代國民 與世界公民,爰辦理本計畫。 二、旨揭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本縣所屬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2、每校各學制(國小部、國中部及高中部)推薦名額以 一名為限。 (二)評選:邀請專家學者或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小組,依學 校送審推薦資料進行評選,評選小組依推薦件數及遴選 基準,按比例擇優錄取,並得斟酌增減錄取名額或不足 額錄取。 (三)送件日期為113年11月4日(星期一)至11月8日(星期五),於期程內寄送至太平國小(地址: 513003彰化縣 埔心鄉太平路289號)。 (四)表揚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五)獎勵: 1、經錄取者由主辦單位公開表揚,頒發獎狀及獎品,並 函請學校從優獎勵。 2、獲入選品德大使之優良事蹟足供學習者,得由本府教 育處上傳於品德教育網,提升典範學習效益。 三、相關規定及表件等訊息請參閱實施計畫(詳附件),並請 務必依據113學年度計畫之內容進行報名繳件。 四、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調府教師林佳瑩,電 話04-7273173分機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