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21 15:32:37 點閱:87
主旨:轉知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7項規定之適用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月13日總處培字第1140010204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原函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