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8-22 13:24:18 點閱:386
ㄧ. 114 年 3 月 17 日至 21 日,各考生或考生家長向委 託報名之國中領取體適 能檢測成績單
二. 體育班招生考試內容: (一)考試內容: 1、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 (坐姿體前彎、仰臥捲腹、立定跳遠、800M跑走),由彰化縣政府統一辦理,第一階段成績佔總成績50%。 2、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由學校自行辦理,第二階段成績佔總成績50% (單一項不得超過
35%)。 3、欲申請就讀彰化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加彰化縣政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 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始可報名參加彰化縣政府同意設置體育班之學校第二階段 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 4、考生總分相同時,依專長檢測、體適能檢測、書面審查之順序
錄取。
(二)考生於國小5、6年級獲得彰化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或 於國小階段曾獲得國手資格者,考生應於114年3月1日前將相關資料提報欲就讀 之國中審核,並由該國中於114年3月7日前提報彰化縣政府審查,經彰化縣政府審
查通過或專 案簽准者免試錄取。
三.其餘相關資訊請下載附件報名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