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4-29 16:46:09 點閱:20
※職場霸凌:
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罰,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且有具體事證者。
※權責單位及申訴管道(依身分類別劃分並指派專人每日查收)
一、本校人事室:
1.受理本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約聘僱等人員申訴案。
2.申訴專線電話:04-7772038分機151人事室
3.傳真:0 4- 7764436
4.電子信箱:hsuan58@yahoo.com.tw
二、本校總務處:
1.受理本校工友及約用人員申訴案。
2.申訴專線電話:0 4- 7772038分機131 總務處
3.傳真:0 4- 7764436
4.電子信箱:renogood2001@yahoo.com.tw
三、涉及職場霸凌事件者為校長,則依「彰化縣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首長涉及職場霸凌處理程序」辦理,由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受理申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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