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5-01 12:30:21 點閱:10
一、依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28日中市教體字第1140037329號函辦理。
二、學校未有取得前開認證人員或原取得認證人員已調校、退休致學校未有取得認證者,請務必派員參加,並送件申請認證。
三、檢附旨案計畫1份。